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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纲要》中关于艺术教育的总目标
1、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、生活和艺术中的美;
2、喜欢参加艺术活动,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;
3、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。
1、初步学习感知周围环境和美术作品中的形式美和内容美,提高对美的敏感性。
2、初步学习多种工具材料的操作以及运用造型、色彩、构图等艺术语言表现自我和事物的运动变化,提高审美表现和创造能力。
3、积极投入美术活动并学习自由表达自己的感受,养成对美术的兴趣以及愉快的情绪体验和美好的情感,促进人格的完善,养成良好的美术活动习惯。
学前儿童美术活动包括:绘画、手工、美术欣赏。
这三种活动既相对独立,又经常会在同一主题下交叉进行,是幼儿美术学习与体验的三种重要形式。
此外,幼儿园环境创设是审美教育的一部分,也是幼儿园美术教育的一部分。
第一节
学前儿童绘画活动的
内容与指导
学前儿童绘画教育活动是教师引导幼儿使用笔、纸等绘画工具和材料,运用线条、色彩、形体等艺术语言以及造型、设色和构图等艺术手段,将其生活体验与思想情感通过加工和改造转化为具体、生动、可感的艺术形象,以培养幼儿的审美创造能力的教育活动。
(一)涂鸦期(1.5岁—3.5岁)
阶段涵义:指儿童从单纯的肌肉运动(玩笔画线阶段)转变为对图画的想象、思考阶段。
表现特征:此阶段的儿童从不能控制画笔和所画的线条,到能手眼配合初步的控制,并对所画出的画发生视觉上的兴趣,产生形象上的联想。
涂鸦又分为无意涂鸦、控制涂鸦、命题涂鸦三个阶段。